住房公积金政策“快问快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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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在2021年6月使用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了一套期房,该套房屋还未办理不动产权证,这种情况下可以申请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吗?
答:不可以。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必须本房抵押,该套房屋需已经办理不动产权证。
问:2016年购房申请了组合贷款,2018年已将其中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部分提前还清,然后又使用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了第二套住房。现在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还掉第一套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后还剩不少,是否可以将住房公积金账户剩余金额提取出来偿还第二套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答:可以。根据盐房金管〔2022〕4号文《盐城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细则》第十二条规定:偿还住房贷款(含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本息的,职工及符合提取条件的家庭成员累计提取额不得超过提取时实际已还住房贷款本息总额。住房贷款结清后,职工及符合提取条件的家庭成员补提取的,提取额还应不超过贷款结清时当月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提取人有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优先保证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答:如果子女未婚的,可以提取父母的住房公积金;如果子女已婚的,不可以提取父母的住房公积金。
答:灵活就业人员个人缴纳社保的情况下,可以申请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该业务可在线办理,本人凭身份证、正常使用的中、农、工、建或者邮政的Ⅰ类银行卡、个人缴纳社保凭证办理,也可在各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办理。办理途径:我的盐城APP、盐城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盐城市住房公积金网站个人网上服务大厅和各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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